曾朝阳
瀛启启邦显辉(岳阳)联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
湖南省发改委PPP项目专家库 专家
湖南省法学会政府投融资法制研究会 理事
瀛和律师机构企业交易保障与商账催收部 副主任
长沙市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、秘书长
长沙市雨花区工商联法律顾问团 成员
中国首席法务官协会创始人及湖南分会会长
湖南律商政通法律研究院 副院长
教育背景
湘潭大学 法学学士
专业经验
曾朝阳律师曾任湖南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华中法务室主任。代表业绩主要有:徐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因被告人徐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,对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终端的中联重科泵车上的GPS进行破坏解锁,导致中联重科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对泵车进行实时监控和远程锁车,曾朝阳律师作为中联重科的代理律师,通过刑事举报,依法抓捕了徐强,并判处徐强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。该案已入选为最高法院第103号指导案例,这是湖南法院案例首次入选,为我们湖南法院实现了在指导性案例入选上零的突破;沈某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因被告人沈赞华为了谋取个人利益,对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终端的中联重科泵车上的GPS进行破坏解锁,导致中联重科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对泵车进行实时监控和远程锁车,曾朝阳律师做为中联重科的代理律师,通过刑事举报,依法抓捕了沈某华,并判处沈某华有期徒刑5年;谢某斌合同诈骗案,曾朝阳律师做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,通过刑事举报,成功追回全部被骗财务,并使诈骗犯谢某斌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;黄某东合同诈骗案,曾朝阳律师做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,通过刑事举报,成功追回被骗财务,并使诈骗犯黄某东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;马某红合同诈骗案,曾朝阳律师做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,通过刑事举报,成功追回被骗财务,并使诈骗犯马某红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;吴某键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案,曾朝阳律师做为吴某键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,因吴某键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并且隐匿财产,情节严重,依法申请公检法将吴某键判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,判处有1年有期徒刑,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全部债务。
主要业务方向:公司事务、民商事纠纷解决、不良资产处置。